檢送「各級學校115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」 宣導資料1份,請轉知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2805451號函
辦理。
三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督管轄屬學校利用集會加強
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
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;另請多加關
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四、寒假期間,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
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,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
或本署校安中心,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, 聯絡
方式如下:
(一)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
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(二)本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
(04)23302764。
五、提醒學校,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
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
業。
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教育部114年12月15日臺教學(五)字第1142805451號函
辦理。
三、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,請督管轄屬學校利用集會加強
宣導旨揭注意事項,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,以增
進健全身心發展,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;另請多加關
懷、了解學生身心狀況,適時給予輔導協助。
四、寒假期間,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
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,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
或本署校安中心,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, 聯絡
方式如下:
(一)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2)33437855、
33437856;傳真:(02)33437920。
(二)本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:(04)37061349;傳真:
(04)23302764。
五、提醒學校,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,請確依教育部
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定實施通報作
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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